Page 130 - 公平交易委員會30週年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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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回顧與期許     首先,謹代表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向公 平會成立 30 週年表達誠摯祝福。 回首過去 79 年成立的直銷協會與多 層次傳銷產業發展共同成長。60 至 70 年 代,部分不肖業者將國外多層次傳銷的詐 欺手法輾轉移植來臺,導致民眾對於多層 次傳銷的印象不佳,連帶損害正當多層次 傳銷公司的形象,因此為了推廣正確的多 層次傳銷理念,加速建立產業秩序與自律 決心,協會 6 家創始會員在 75 年成立本 協會的前身「直銷聯誼會」,致力於會員 自律及國際參與。 一直到協會正式成立之後,致力於成 為多層次傳銷公司和廣大傳銷商與政府之 間的橋樑,加上分別在 80 年及 81 年正式 頒布施行的《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 銷管理辦法》,讓臺灣的多層次傳銷事業 終於「有法可循」。 從公平會每年公布的調查數據看來, 在 81 年公平會成立之初,臺灣僅有 139 家多層次傳銷公司、94 萬傳銷商,當時 就已經為臺灣貢獻了 229 億新臺幣的營業 額,30 年後的現在,全臺仍持續經營的多 層次傳銷公司及經銷商已經增長將近 3 至 4 倍之多,整體營業額更是跳躍式成長了 將近 5 倍,達 980.09 億元,年成長率達 同行半甲子,傳銷創新機       中華民國直銷協會理事長 張雅婷 4.78%,其中營業額規模達 10 億元以上者 計 22 家,約占整體營業總額之 75%,對 於增加勞動就業人口及促進整體經濟發展 頗有貢獻。 臺灣多層次傳銷產業卓越的發展,讓 臺灣成為全球第 10 大直銷市場,引領國際 直銷的發展。由於有公平會擔任法規的詮釋 和執行者,以開放的態度,制定一套清楚、 透明、公正的規則,對於臺灣多層次傳銷公 司產品開發、制度規劃和公司規範都具有非 常深遠的影響。尤其 103 年《多層次傳銷 管理法》在公平會的主導下正式施行正式 施行,多層次傳銷產業在法律保障下奠定永 續發展的基礎,展現出正派業者與政府的協 力合作,日漸取得民眾的信任。 然而科技發展,讓產業的界線越來越 模糊,數位經濟的形式也越來越多元,微 商、社交商務、電子商務、團購經濟崛起, 形成另一種「類多層次傳銷」的商業行為, 卻遊走在灰色地帶,時有糾紛傳出;不過, 對未來樂觀以對、注重人與人的溝通是多 層次傳銷的特色,我們期盼能透過公平會 的專業人才,在順應時代潮流的趨勢下, 釐清這些商業行為為消費者帶來的影響, 保障民眾權益,也為產業的明天帶來新的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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