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公平交易委員會30週年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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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30th ANNIVERSARY 公平交易委員會三十週年  103 年 12 月 29 日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開幕儀式 為設立保護機構,公平會參考國內已 成立的保護機構,如:證券投資人及期貨 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 障協會、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營業 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金融消費 評議中心及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 償基金等,分析瞭解組織成員及調處機制 等情狀,並參訪相關機構或邀請蒞臨分享 經驗,以研訂「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 及管理辦法」。 同時,公平會也成立傳銷保護機構 專案小組,從103年2月12日到12月 16 日,一共召開 10 次專案小組會議, 同年發布「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 管理辦法」,指定 12 家多層次傳銷事業 捐助籌設保護機構,並遴選(派)保護 機構董事及監察人、核定保護機構捐助 章程及組織規程、輔導保護機構完成法 人登記,及督導保護機構完備相關規則、 人員、場所及網站收費系統等工作要項。 103 年 12 月 29 日,「財團法人多層次 傳銷保護基金會」舉行開幕儀式,並於 104 年 1 月開始正式運作。 依「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 辦法」規定,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負責 調處經報備傳銷事業及傳銷商之間的民事 爭議,並且協助傳銷商就權益損害提起訴 訟,如果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造成傳銷商 損害,該基金會也協助代償及追償等事項, 以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民事爭議。 同時,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也具備 教育訓練的功能。透過辦理教育訓練及法 令諮詢,協助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增進對多 層次傳銷法令的專業知能,成為提供多層 次傳銷專業服務的平臺。公平會將持續輔 導及監督基金會,以維護多層次傳銷事業 及傳銷商權益。 ■ 104 年─跨機關合作 行政管理效 能大躍進 公平會雖是傳銷事業的主管機關, 但多層次傳銷牽涉的法令層面相當廣泛, 若要全方位管理與輔導,就必須導入跨機 關合作機制。為了讓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 銷商知法、守法,減少行政查處及管理成 本,公平會於 104 年辦理「多層次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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