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公平交易委員會30週年紀念特刊
P. 84

                                                   082 關鍵事紀   關鍵事紀 打造穩固基礎, 才有永續競爭力 那一年的關鍵決定 公平會改制為獨立機關 國家發展與時事脈動息息相關,必須 隨時因應國際環境與社會情勢進行適當的 變動與改革,才能確保國家整體競爭力持 續向上。在全球化潮流加速擴張的 80 年 代,行政院積極推動組織改造,於 97 年 7 月成立組織改造推動小組,進行組織改 造的規劃、協調及執行作業,並於 98 年 4 月 9 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組織改 造法案,函請立法院審議。99 年 1 月 12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的組織架構 更迭為轄下 29 個機關,包括 14 部、8 會、 3 獨立機關、1 行、1 院、2 個總處,而 公平會就是 3 個獨立機關之一。 為了擔起重責大任,公平會旋即成立 籌備小組,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作業 及時程,依據「精實、彈性、效能」三大 原則,重新檢討各項職能及組織設置。馬 不停蹄地研擬組織規劃報告、確認組織架 構,並研訂公平會組織法等相關草案,送 請行政院核定。   羅政務委員瑩雪及吳主任委員秀明共同主持揭牌典禮 


































































































   82   83   84   85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