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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與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延長審議期間至115年10月27日
9人未報備實施OlyLife外國多層次傳銷,共遭罰230萬元!
「中國製」宣稱「臺灣製」,浴巾廣告不實遭罰!
外送專法今日上路 公平會嚴防外送平臺聯合漲價 違者重罰
守護市場競爭,公平會上半年倡議有成
質與量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向公平會報備,遭罰10萬元!
通萬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先報備,遭警示!
台灣經濟學奧林匹亞競賽將國教署列為指導單位,廣告不實遭罰5萬元!
本會遴選(派)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5屆董事及監察人結果
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說明會
公開遴選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5屆董事及監察人相關作業方式
115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實廣告法規及案例宣導說明會」
本會補遴選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1名結果
多層次傳銷事業繳納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年費達一定年限及金額者,得停止繳納年費條件
受理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臺流行影音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結合申報案。
受理Grab Holdings Limited與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之結合案。
受理住友電木株式會社及京瓷株式會社結合案。
預告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104年3月4日公綜字第10411601871號令
預告修正「事業結合應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之銷售金額標準及計算方法」第一點、第四點
預告修正「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之總銷售金額門檻」
法規及行政規則
本會行政決定
委員會議記錄
國際反托拉斯規範與企業遵法專區
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
事業結合申請案件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