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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傳銷制度未報備 遭公平會裁罰20萬元!
未依限繳納傳銷保護基金及年費 公平會予以警示!
木心板產製業者聯合調價,公平會開罰!
加盟廣告不要誇大「全球第一」、「外銷全球」,不實廣告遭警示!
高雄市造船技師公會訂定收費標準,踩聯合行為紅線受罰!
民眾未報備就引進或實施外國的多層次傳銷組織,屬違法行為!!
以經濟部推動企業接受輔導顧問師進行低碳作業,攏係假, 不實遭警示!
“甩脂機”甩甩就能瘦?廣告不實遭公平會警示!
115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實廣告法規及案例宣導說明會」
本會補遴選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1名結果
多層次傳銷事業繳納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年費達一定年限及金額者,得停止繳納年費條件
本會遴選(派)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及監察人結果
訂定傳銷商繳納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保護基金金額為新臺幣100元,年費金額為新臺幣0元
廢止本會112年1月10日公競字第1111461604號公告
受理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犀利資本文創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內容策進院及日本極東電視臺等擬合資經營集集創造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結合申報案。
受理美商Uber Technologies,Inc.擬透過旗下子公司收購皇冠大車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結合案。
受理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與思納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結合案。
預告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104年3月4日公綜字第10411601871號令
預告修正「事業結合應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之銷售金額標準及計算方法」第一點、第四點
預告修正「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之總銷售金額門檻」
法規及行政規則
本會行政決定
委員會議記錄
國際反托拉斯規範與企業遵法專區
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
事業結合申請案件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