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公平交易委員會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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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年重要工作成果     三、結合管制,提升品質講求效率 (一)結合審查再提升 事業結合,有助於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促進事業創新發展,以迎接市場競爭 之挑戰。惟大型事業之結合,因經濟力集中,有導致限制市場競爭之虞,因此公平交易法對 於達到一定規模之事業結合,規定事前須向本會提出申報,由本會依法進行審理,並於文件 齊備後 30 個工作日內作出異議與否的決定。 111 年本會收受結合申報案件計 74 件,處理結案件數 69 件(含前年度未結案件),其 中包括不禁止結合案 22 件,不予管轄、無須申報或資料不齊備而停止審議者 47 件(其中 不予管轄 32 件),111 年處理之重要結合案件包括處分大成長城公司與他事業進行結合應 申報而未申報案、處分台灣大哥大逾期申報投資新設富美康健公司案,並妥慎處理全聯與大 潤發結合案、起而行公司與和泰汽車等事業結合案、華新麗華公司併購義大利商 CAS 結合 案等,111 年本會不禁止結合案件明細詳如附錄。 除審慎處理結合申報案件外,111 年本會亦致力提升結合申報制度與作業流程的簡便透 明,持續運作「結合工作小組」及「結合申報案件電子化推動小組」,完成申報業者送件至 會內審理全程電子化作業,業者可以利用線上系統完成申報及補正作業,同時可不限時、地 隨時查詢案件最新辦理進度及查閱本會寄發公文,有效節省事業成本與作業時間,確實回應 外界對本會的期待。 111 年結合案統計 單位:件           年別 上年底 未結 案件審議 本年申報 總計 不禁止 結合 處理結果 停止 審議 併案 本年底 未結  禁止 結合           111年   10 74 69 22 - 47 - 15         收文 補正 受理申報 徵詢外界 (一般作業) 意見 ▲本會結合審查作業流程 提會審議 審查結果  30工作日內,必要時得縮短或延長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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