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公平交易委員會30週年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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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回顧與期許    翻轉多層次傳銷形象 建構健全產業環境  早年臺灣多層次傳銷事業的「老鼠會」 形象深入民心,也衍生許多不法行為,因 此被納入《公平交易法》的子法《多層次 傳銷管理辦法》來規範。但考量到傳銷產 業規模漸增,舊法執行力道不足,公平交 易委員會於 103 年另立《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並依據第 38 條設立「財團法人多層 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下稱傳保會)。 傳銷事業與其他產業的性質不同,傳 銷商能自由進出市場,專業門檻不若其他 產業高,因此雙方產生的爭議較多,設立 專法有助於規範事業行為。傳保會的成立 目的及核心工作也源於這點,一旦業者與 傳銷商產生紛爭,傳保會將扮演中立的調 解角色,除傳銷商得以受到保護,傳銷事 業也更能穩健成長,達到雙贏局面。 我們也發現,傳銷事業與傳銷商之間 的紛爭,通常源於雙方不夠瞭解法規,為 了防患未然,傳保會推動「教育訓練」、 「法律諮詢」、「輔導」等機制,讓傳銷 事業與傳銷商充分瞭解必須遵守的規範, 得以保護自身權益。此外,我們也協助處 理訴訟事宜,在訴訟過程中,若傳銷商需 要賠償卻無法負擔,傳保會也會先行代償。     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董事長 邱永和 傳保會的運作主要遵循主管機關公平 會,許多政策的制定都來自雙方討論的成 果,例如在公平會的協助下,我們偕同產 官學一步步建立評鑑制度,建立起優良傳 銷事業典範供業界學習。近期則討論重振 多層次傳銷形象的方式,包括舉辦大型論 壇,讓國際學者、廠商及優秀傳銷人才齊 聚一堂,同時,也試著讓大眾看見傳銷事 業的公益面向。 此外,每年公平會都會公布多層次傳 銷產業的調查報告,反映產業發展,除可 作為決策參考,也讓有意進入市場者了解 產業現況。而在執法力道上,公平會能配 合警調單位,打擊不法傳銷廠商。我們也 會參考研究國外多層次傳銷產業案例,讓 國內的法規和執行層面更完善。綜上所述, 傳保會的角色不只是調解紛爭,也積極配 合公平會推動產業發展。未來,我們將持 續與公平會密切合作,因應時代變化修改 法規,營造更健全的產業環境,讓多層次 傳銷產業能立足臺灣、邁向國際,永續經 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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