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公平交易委員會30週年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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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可以) X(不可以)  ● 與競爭者接觸或訂約前,或出席同業公   ● 會會議前,要求主辦者提供議程 競爭者有意討論與競爭有關敏感資訊  ● 對於產業間流通書信、電子郵件及電話 簡訊等內容保持高度警覺性,並以書面 紀錄與競爭者間的會議、電話、或會面 時間、地點、內容及明確答復不能談論 敏感資訊之立場 ● 自公開訊息平臺或公會彙整過去總體資 料,取得競爭者價格資訊 ● 針對產業分析師或市場調查機構所詢問 題,回復內容與公司未來定價有關 ● 與同為競爭者的朋友討論業務相關內容 ● 私下或公開場合與競爭者討論和競爭有 關敏感資訊(如價格、數量等) ● 公告或發布新聞,或藉同業公會之名召開 會議,製造競爭者討論敏感資訊的機會  公平會除了持續蒐集並更新各國反 托拉斯相關法令及案例外,並於 100 年 後陸續訂定完成「因應我國廠商涉及國際 反托拉斯案件程序」、「國際反托拉斯案 件調查計畫」、「企業關於國際反托拉斯 之遵法計畫」,並公告「企業關於反托拉 斯之遵法行為守則」及「公平交易委員會 對於企業訂定反托拉斯遵法規章之指導原 則」,以協助企業加強內控遵法;並持續 辦理多場實務論壇、宣導說明會、經驗分 享座談會及國際研討會,增進企業對國際 反托拉斯法的認知,將競爭文化融入企業 經營之中,從內而外強化內控遵法。 「企業關於反托拉斯之遵法行為守則」有關聯合行為規範 039    ■ 100 年─「寬恕條款」與「高額罰 鍰」並行,掃除違法聯合行為 由於聯合行為具有高度隱密性,查察 難度較高,蒐證非常困難,公平會於是參 考國外立法先例,於 100 年 11 月 23 日 增訂公平交易法第 35 條之 1「寬恕條款」 (原條文移至第 35 條),並提高特定違 法行為之罰鍰,希望有效遏止及查處不法 的聯合行為;並於 101 年 1 月 6 日訂定 施行子法—「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 輕罰鍰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說 明寬恕政策執行事項,讓業者申請時能有 所依循。 公平會一方面希望透過高額罰鍰剝奪 事業的不法所得,達到懲治違法者並對其 他事業產生警示的效果,進而減少違法聯 合行為,促進事業間良好的競爭文化,追 求整體社會及消費者利益。另一方面,事 30th ANNIVERSARY 公平交易委員會三十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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