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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08/28~2008/09/03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威達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超舜電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全球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一) 申報事業:威達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威達有線電視公司)。
(二) 參與結合事業:威達有線電視公司、超舜電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舜電信公司)及全球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全球網通公司)。
(三) 所屬行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電信業。
三、結合性質:威達有線電視公司擬以合併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吸收合併超舜電信公司及全球網通公司,為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結合型態。另本案參與結合之威達有線電視公司於「台中縣大里區」之市場占有率超過四分之一,亦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依法應向本會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8月28日至97年9月3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 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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