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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05/09~2008/05/15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擬受讓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百貨企業部(即衣蝶百貨)之營業與財產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百貨公司業。
三、結合性質: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三越公司)將受讓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百貨企業部(即衣蝶百貨)之營業與財產,核屬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結合型態。又參與結合事業新光三越公司市場占有率亦逾四分之一,上一會計年度之營業收入已達新臺幣100億元,且另一參與結合事業力霸公司上一會計年度之營業收入已達新臺幣10億元,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之結合申報標準。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5月9日至97年5月15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首頁→結合申報意見徵詢。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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