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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04/29~2008/05/05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雅虎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與興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雅虎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雅虎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興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網路資訊服務業。
三、結合性質:雅虎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雅虎公司)擬以現金為對價支付興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奇科技公司)之股東,以受讓其持有之興奇科技公司之所有股份,屆時雅虎公司將取得興奇科技公司之所有股份,興奇科技公司成為雅虎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所規定之結合型態。因本案參與結合之雅虎公司之市場占有率超過四分之一,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1條之1所規定除外適用情形,爰依法向本會提出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4月29日至97年5月5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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