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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hctsai

期 限:2010/04/07~2010/04/13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一)申報事業: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台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台信聯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電信業、線上音樂服務業。
三、結合性質: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擬透過該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孫公司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增資方式取得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總額45%之股份,因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達到其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三分之一以上,屬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結合型態,亦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
四、對外徵詢期間:99年4月7日至99年4月13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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