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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04/17~2008/04/23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一) 申報事業: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電信公司)。
(二) 參與結合事業:中華電信公司與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勤崴國際公司)。
(三) 所屬行業:電信業、地圖資訊業。
三、結合性質:中華電信公司於97年1月31日以新台幣7千萬元向勤崴國際公司股東柯應鴻等購買1002000股(每股約為70元),取得勤崴國際公司33.4﹪股權,並取得兩席董事席次及一席監察人。因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達到其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三分之一以上,本案核屬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結合型態,亦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4月17日至97年4月23日【視實際奉核日期調整】。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 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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