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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會

期 限:2010/09/08~2010/09/14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申報與盛廷股份有限公司、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12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盛廷股份有限公司、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12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
(三)所屬行業: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業。
三、結合性質: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富媒體公司)擬購買PX Capital Partners B.V.所持有之80%盛廷公司普通股股權,並因而得直接控制其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為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第5款規定之結合型態。又本案參與結合之12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於其所屬之有線電視經營區內市場占有率均超過四分之一,亦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
四、對外徵詢期間:99年9月8日至99年9月14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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