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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04/11~2008/04/17

主題描述
一、 公告類別:受理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擬取得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且得以間接取得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超過三分之一,並控制該公司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之結合申報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一般投資業、有線電視系統業務經營。
三、結合性質: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擬取得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且得以間接取得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過三分之一,並控制該公司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第5款規定之結合型態。由於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為「臺南縣永康區」有線電視經營區之唯一業者,市場占有率為百分之百,逾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結合之門檻標準,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爰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1條規定應向本會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4月11日至97年4月17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本會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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