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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會

期 限:2011/07/13~2011/07/19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美商Cargill, Incorporated與澳商Teys Investments Pty Limited申報事業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一)申報事業:美商Cargill, Incorporated及澳商Teys Investments Pty Limited。
(二)參與結合事業:Teys Bros(Holdings) Pty Limited。
(三)所屬行業:牛肉及牛肉製品。
三、結合性質:美商Cargill, Incorporated(下稱:Cargill)於澳洲之子公司Cargill Australia Limited(下稱:CAL)取得Teys Bros (Holdings) Pty Limited(下稱:合資公司) 50%股份、原CAL於澳洲處理之牛肉業務及股份將轉由合資公司於澳洲新設之子公司Teys Australia Southern Property Pty Ltd承接、合資公司之董事長與執行長將由澳商Teys Investments Pty Limited(下稱:Teys)指派,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且Cargill及參與結合事業Teys之合資公司之上一會計年度對臺銷售金額已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結合申報門檻,故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00年7月13日至100年7月19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之「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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