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print
:::
常用服務
:::

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1/08/10~2011/08/16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宏碁股份有限公司與美商iGware Inc.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1. 申報事業: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2. 參與結合事業: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碁公司)、美商iGware Inc.(下稱iGware Inc.)。
  3. 所屬行業:電腦製造業。

(三)結合性質:

宏碁公司擬以部分現金及部分宏碁股票向iGware Inc.股東交換所持有之100%股權,結合後iGware Inc.將與宏碁公司於美國所成www立之100%持股子公司Parent NewCo合併,iGware Inc.為消滅公司,存續之Parent NewCo將更名為「Acer Cloud Technology Inc.」,屬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之結合型態。另,宏碁公司於國內筆記型電腦市場之占有率達33.4%,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達四分之一者」規定門檻,應先向本會提出事業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00年8月10日至100年8月16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 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之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 此主題已結束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