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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會

期 限:2011/11/07~2011/11/14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Google Inc.及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 Inc.域外結合申報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1、    申報事業: Google Inc.。
2、    參與結合事業: Google Inc.及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 Inc.。
3、    所屬行業:軟體服務業及行動裝置製造業。
(三)結合性質:
1、    依據結合事業雙方簽訂合併合約與計畫,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 Inc.之股份全數轉換為受領現金權利,成為Google Inc.全數持股之子公司,Google Inc.直接控制該公司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之權利,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
2、    2010年我國智慧型手機採用Google Inc.之Android作業系統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爰依法提出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00年11月7日至100年11月 14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    書面: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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