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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1/12/05~2011/12/11
(一)公告類別:受理台橡股份有限公司擬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結合乙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1、申報事業:台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參與結合事業:台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3、所屬行業:合成橡膠製造業。 (三)結合性質: 台橡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將共同建立一合資公司台耀石化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橡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擬分別持有前開合資公司48%與49%之股份。本案屬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總額三分之ㄧ以上者」、第4款「與他事業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者」及第5款「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者」之結合態樣,並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之申報標準。 (四)對外徵詢期間:100年12月5日至100年12月11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