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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2/04/03~2012/04/09

主題描述

一、 公告類別: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與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 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 申報事業: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參與結合事業: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三) 所屬行業:紙漿、文化用紙之製造與買賣。
三、 結合性質: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預計發行新股予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將致該公司直接持有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過半數之股份,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則預計將其「紙與紙板事業部」之相關營業分割移轉予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故另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之結合型態。因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及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皆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之除外適用情形,故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四、 對外徵詢期間:101年4月3日至101年4月9日。
五、 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 書面: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為民服務窗口→意見徵詢與討論→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 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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