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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03/07~2008/03/13

主題描述
一、 公告類別:受理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擬收購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超過三分之一,且得以直接或間接控制該公司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之結合申報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一般投資業、有線電視系統業務經營。
三、結合性質: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擬收購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9.045%之股權,並得以直接或間接控制該公司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為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第5款規定之結合型態。由於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為「嘉義縣朴子區」有線電視經營區之唯一業者,市場占有率為百分之百,逾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結合之門檻標準,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爰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1條規定應向本會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3月7日至97年3月13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本會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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