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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02/01~2008/02/04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擬與日本樂天株式會社合資設立台灣樂天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網路購物平台服務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樂天株式會社。
 (二)參與結合事業: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樂天株式會社、台灣樂天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三)所屬行業:便利商店業。
三、結合性質: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超商公司)與樂天株式會社(下稱日本樂天)擬合資設立台灣樂天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樂天公司)經營網路購物商城,並分別持有台灣樂天公司49%及51%股權,是統一超商公司與日本樂天擬分別持有或取得台灣樂天公司之股份,達到台灣樂天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核屬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結合型態,並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申報標準。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2月1日至97年2月4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首頁→結合申報意見徵詢。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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