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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01/14~2008/01/21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台塑石油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擬與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1、 申報事業:台塑石油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 參與結合事業:台塑石油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3、 所屬行業:加油站零售市場。
(三)結合性質:
1、 台塑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擬籌組台塑石油聯盟,統籌規劃台塑石油聯盟所屬加盟站之會員積點計畫,提供贈品開發、營運顧問與行銷企劃等各項服務,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則以加盟方式加入台塑石油聯盟。結合後台塑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將可直接或間接控制加盟事業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經營與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5款「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之結合態樣。又參與結合事業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因本結合而採取共同行銷策略,符合同法第6條第1項第4款「與他事業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之結合態樣。
2、 參與結合事業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95年會計年度銷售金額分別為234億元及212億元,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之申報標準。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1月14日至97年1月21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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