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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6/05/24~2016/05/30

主題描述

(一) 公告類別:受理日商Mitsubishi Fuso Truck And Bus Corporation與順益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新設事業之結合申報案。

(二) 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1. 申報事業:日商Mitsubishi Fuso Truck And Bus Corporation及順益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2. 參與結合事業:日商Mitsubishi Fuso Truck And Bus Corporation及順益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3. 所屬行業:汽車製造業、汽車進口批發經銷業。

(三) 結合性質:參與結合事業擬由日商Mitsubishi Fuso Truck And Bus Corporation出資51%、順益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出資49%於臺灣設立合資事業進口批發FUSO品牌商用車,並按該比例持有合資事業之股權及共同參與合資事業之管理,屬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5款規定之結合型態。另參與結合事業之一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四分之一,且參與結合事業104年度之銷售金額超過主管機關所公告之金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之適用情形,爰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四) 對外徵詢期間:105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五) 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 書面: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意見徵詢與討論區之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復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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