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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08/10/22~2008/10/28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資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資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資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電信業、資訊軟體服務業。
三、結合性質: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電信公司)擬參與資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資拓科技公司)之增資,取得資拓科技公司1/3以上之股權,並取得董事及監察人席次,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規定之結合型態。又參與結合事業中華電信公司於國內固網業務、行動電話、數據通信等市場之占有率已超過1/4,亦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
四、對外徵詢期間:97年10月22日至97年10月28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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