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公平交易委員會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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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年重要工作成果 總計白皮書整理了包括數位經濟對傳統市場界定之挑戰在內的 14 項數位經濟競爭議 題,並針對這些議題提出執法立場與方向,提供事業遵循參考,相關重點詳如下表。          白皮書各項競爭議題之本會立場/方向重點 競爭議題  執法立場/方向    1  市場界定/ 市場力衡量  1、就案關產品之替代性進行分析,可依據平臺一邊產品,或所涉多邊產品,界 定相關市場,並考量各邊市場之相互關係及影響。 2、以合理可替代性分析法界定相關市場,並適時運用修正後SSNIP方法界定相 關市場。 3、綜合語言、在地文化、社群關係、售後服務等因素界定地理市場。 4、先以靜態指標衡量市場力,再考慮數位經濟間接網路效應等因素之影響,並 依個案納入市場動態競爭指標。 5、檢討本會相關市場界定處理原則。   2  自我偏好/ 搜尋偏頗   1、應注意平臺業者是否為獨占事業,並衡量平臺是否為關鍵設施,倘是,則違 法性相對較高。 2、可置於搭售、差別待遇、拒絕交易、提高競爭對手成本等架構下進行「效 果」測試(effect test)。    3  搭售  1、當主產品具市場力量且延伸到「被搭售產品」市場,且具限制競爭疑慮時, 可能構成違法。 2、鎖入效應並不必然代表相關事業具市場支配地位,須分析該效應之來源與影 響。 3、審查市場力延伸行為或鎖入效應,以確認對市場競爭效能之影響及採行搭售 之合理性。   4   掠奪性定價/ 低價利誘   1、行為主體必須具有相當市場力量、經常且持續以低於成本之價格銷售商品, 又不具正當理由。 2、在衡酌平臺整體盈虧時,不會只專注一端的虧損來認定行為的違法性。 3、觀察短期的低價是否會產生長期的高價而能成功回補虧損。   5  差別取價   1、目前尚無事業對消費者採個人化定價個案,暫不考慮將事業對消費者間之關 係(B2C)納入第20條規定中。 2、忠誠折扣是否具排除競爭效果,會考慮事業的市場地位、網路效應、關鍵設 施等因素。    6  最惠客戶條款  1、不同類型之MFNs產生之限制競爭效果有所差異,故需就各案件所涉之相關 約款類型予以定性。 2、處理涉及第20條「有限制競爭之虞」案件時,排除「相對優勢地位」之參考 因素。 3、因無法以第14條處理具垂直勾結關係但會發生水平價格固定效果之「代理模 式」,故研議修法將垂直勾結行為納入該條中規範。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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