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公平交易委員會30週年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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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30th ANNIVERSARY 公平交易委員會三十週年 驗內化到執法知能上,再轉化到實務 層面,讓執法的水準與國際接軌。此 外,我們也建立與先進國家競爭法主 管機關的雙邊關係,例如我於任內與 日本簽署「臺日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 錄(MOU)」,期許未來每一屆委員 會都能與重要國家簽署 MOU,強化與 友好國家的競爭法合作關係。 五、獨立機關的獨立性和行政一體性的平 衡:公平會在處理個案時,必須依自 身專業行事,不受任何機關指揮;另 一方面作為行政院會的一員,則要配 合國家政策盡一份心力,同時也與其 他部會維持良好關係。公平會需在兩 者間拿捏分際,最重要的底線在於, 對個案執法的決定必須獨立不受干預。 長年以來,社會各界對公平會的角色 功能認知不足,甚至將其誤解為主要任務 為穩定物價的機關,如此一來便窄化了公 平會的功能,也與公平法的目標相違。公 平會的存在是為了維護整個市場的競爭機 制,假如物價波動是市場自然運作的成果, 即非法令管制的範圍;公平會的管制時機 在於,業者以違反公平法的方式(如聯合 行為)導致物價上漲、破壞市場競爭時, 我們才須介入處理。唯有社會各界正確認 識公平會的功能與任務,才能讓公平會發 揮真正的功能。因此我們必須持續透過執 法、堅持、宣導和倡議,改變社會大眾的 認知,這將是公平會長期的課題與工作。 很高興能慶祝公平會 30 週年生日快 樂,雖然擔任主委期間修法的規模和數量 甚多,但現行法制還可更加完善。例如由 公平會提出的「搜索扣押權」草案,讓執 法人員能夠即時蒐集證據,然而在修法過 程經歷許多困難。公平會不斷與各部會溝 通,終於獲得行政院內部的認同,卻仍在 立法階段功敗垂成。完善競爭法制、維護 自由市場的秩序,是未來必須不斷努力的 方向。 全球產業變化快速,也帶來新的公平 交易課題,因此同仁必須不斷精進能力, 強化對產業、法律和經濟層面的瞭解,才 能對應當下市場競爭議題的挑戰。未來, 期許公平會持續精進前述的五大平衡,讓 法制臻於完善,並且透過執法與競爭倡議, 讓社會認同公平會的角色和價值,使其發 揮真正的功能,讓臺灣朝著健全的市場環 境前進,如此才是對事業與消費者最大的 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