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公平交易委員會30週年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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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   30th ANNIVERSARY 公平交易委員會三十週年 明第 25 條「補充原則」的定位之外,並 參考多年來實務處理經驗,增刪實際案例 說明「欺罔」或「顯失公平」常見行為類 型。 常見的違法競爭型態包含:冒充或依 附有信賴力之主體、隱匿重要交易資訊、 以損害競爭對手為目的之阻礙競爭、榨取 他人努力成果、不當招攬顧客、不當利用 相對市場優勢地位、利用資訊不對稱之行 為等項,透過這些說明讓各行為類型規範 內容更加明確,以契合公平會實際執法之 需求,也有利於事業遵循。 ■ 107 年─加盟產業蓬勃發展,修正 執法標準讓資訊透明、減少紛爭 國內加盟行業種類多元並蓬勃發展, 成為國人創業投資的主要管道之一,各類 商品連鎖店數已達十多萬餘家,遍布全國 大小鄉鎮。 加盟事業面對加盟者的資訊揭露態 度,對於日後加盟經營至關重要,誠實經 營的加盟事業會詳實載明營運前各項費 用、營運期間各項費用、加盟經營關係的 限制、加盟契約變更、終止及解除條件等 多項營業重要資訊,讓有意加盟者得以接 收完整資訊後作正確評估及決定;但也有 部分加盟事業利用加盟者無法得知事業內 部營業資訊及急於創業的心態,在資訊不 對稱的情形下,積極欺瞞或消極隱匿重要 營業資訊,進而衍生諸多加盟糾紛。 公平會在 88 年訂定的「行政院公平 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 處理原則」(104 年 1 月 5 日更名為「公 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 之處理原則」),就是為了解決加盟事業 總部與加盟者間資訊不對稱的問題,透過 規範加盟業主應揭露的重要資訊及契約審 閱期間等事項,促進市場資訊透明化,避 免加盟者誤判作出錯誤決定。 隨著加盟事業更加興盛,處理原則也 歷經多次修正,107 年經過產、官、學界 意見相互溝通、以問卷調查瞭解加盟店實 務意見等方式,綜合公平會長期積累的執 法經驗,順應時勢修正部分條文,包含放 寬資訊揭露時點、刪減加盟業主應揭露的 資訊項目、因應網路普及放寬加盟業主得 採用紙本外的資訊揭露方式、例示加盟業 者未提供重要資訊的正當理由,並刪除締 約後限制競爭行為規定等項。 以上這些措施皆可幫助加盟事業總部 在有法可循的明確原則之下,減少與有意 加盟者之間的加盟交易糾紛,進而促進加 盟市場競爭效率。 以假亂真不應該,資訊透明 免受罰 事業違法競爭、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 或顯失公平行為類型五花八門,從過去公 平會辦理過的案例來看,包括招標單位變 相指定廠商資格或交易條件、瓦斯安全器 材業者以瓦斯安全檢查或瓦斯防災宣導等 名義不當銷售商品、流通業向供貨廠商不 當收取附加費用行為、房屋仲介業者未告 知消費者可選擇採用內政部所訂定「要約 書」案、建設公司銷售預售屋未揭露重要 資訊案等,截至 110 年底共計處分 1,165 件。而公平會近 10 年處理並受社會關注 案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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