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結語
各位委員、各位先進,「自由競爭」與「公平競爭」是公平交易法的兩大核心;公平交易法規範限制競爭及不公平競爭兩大行為,其目的不僅要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建立自由公平競爭的環境,更要發揮經濟效能、促進產業發展進而提升國家競爭力。因此,本會秉持「專業」、「公平」、「創新」的施政理念,確立以「打造台灣新競爭秩序」作為本會96至98年施政主軸,並以「自由公平競爭,共創經濟繁榮」為施政願景。希望集結社會各界力量,為我國公平交易典章制度共同努力,建構優質的自由公平競爭環境,以增進全民福祉。今後,尚祈各位 委員時頒建言,繼續給予本會批評與指教。
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