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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新聞公告新聞稿聖葆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營業所、銷售商品及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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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9年7月8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8)日第1496次委員會議通過,有關聖葆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聖葆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營業所、銷售商品及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會於109年5月21日派員對聖葆公司進行業務檢查,查悉聖葆公司主要營業所於109年4月由「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2段2號6樓之2」遷移至「臺中市北屯區文昌東五街29號」;「新人入會專用訂貨單」載列之「全舒視體驗組」及「多醣體體驗組」,係於107年2月1日開始銷售;「會員專用訂貨單」載列之「全皙麗」積分為「800PV」,與報備之商品積分「0 PV」不同,該商品積分攸關獎金之計算,屬變更傳銷制度,惟上開事項均未事先向公平會報備。故聖葆公司變更營業所、銷售商品及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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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20-07-08 13: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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