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於112年10月25日第1672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日勝生活科技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新聯祥廣告股份有限公司於銷售新北市「日初不老莊園1」預售屋過程,未提供各戶持分總表之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予購屋人審閱,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分別處日勝生活科技公司60萬元罰鍰、新聯祥廣告公司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預售屋交易金額大,履約事項繁雜,應給購屋人有充分時間瞭解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包含預售屋買賣契約書、預售屋相關圖說、各戶持分總表等,否則對處於資訊弱勢地位的購屋人而言,即屬利用資訊不對稱之顯失公平行為。本建案於111年5月至8月期間,因銷售現場未備妥各戶持分總表,導致銷售人員客觀上無從以書面提供該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予購屋人審閱。
公平會提醒,各戶持分總表內容載有預售屋全區各戶之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之面積及共有部分之分攤比例,為影響消費者購屋決定之重要交易資訊,不動產業者應以書面提供予購屋人審閱,始能審慎評估。惟本案建商及代銷業者於缺漏該表情形下銷售預售屋,對於不動產交易經驗不多之消費者而言,易使消費者在資訊不對稱之情狀下作出未充分評估的消費決定,而影響自身權益;且本建案在短短數月已銷售數十戶,故該銷售行為已具有影響多數受害人之效果,對於其他依法令規定提供該等重要交易資訊之同業,有使其喪失公平交易機會產生不公平競爭之虞,已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擁有一個「家」是不少人的夢想,但是一般民眾買房經驗極為有限。公平會誠摯呼籲所有不動產業者,在推出預售屋時,應先將該準備的資訊完整備齊,再讓消費者好好想清楚訂房、買房,使消費者慎其所選,樂其所住。同時,對不動產業者而言,掌握「締約前資訊揭露」、「不為限制購屋人契約審閱之行為」、「銷售行為有憑有據」、「不誇大」的基本原則,是業者遵法銷售預售屋的不二法門。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相關檔案 - 銷售預售屋應於現場隨時備妥重要交易資訊 案關圖片
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23-10-25 16: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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