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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新聞公告新聞稿使用競爭同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兩大國際訂房網站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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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會於4月24日第1697次委員會議決議,兩大國際訂房網站Agoda、Booking.com於關鍵字廣告中,使用之標題將競爭對手事業名稱與自身網址並列呈現,構成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除令Agoda、Booking.com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分別各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Agoda於110年11月6日至111年12月9日期間,在Bing及Yahoo平臺使用競爭對手四方通行旅行社公司的事業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並開啟「關鍵字插入」功能,導致當有網路使用者在Bing及Yahoo搜尋引擎以「四方通行旅行社」、「四方通行旅遊網」為關鍵字進行搜尋時,會出現標題為「四方通行|晚鳥一樣享特惠,2折起」與Agoda網域名稱並列呈現之關鍵字廣告,網路使用者若點擊該廣告即導向至Agoda的網站。
       公平會認為,Agoda前述關鍵字廣告整體內容易使網路使用者誤以為Agoda與競爭對手四方通行旅行社公司係屬同一來源或關係企業,倘原本欲搜尋「四方通行」網站之消費者,會被Agoda所呈現之廣告標題混淆或被吸引而點擊該關鍵字廣告,而遭攔截並導向Agoda之線上訂房平臺,進而減少四方通行旅行社公司接觸線上潛在客戶之機會,Agoda利用他人努力推展自己商品或服務,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進一步說明,Agoda前曾於110年間在Google關鍵字廣告平臺使用「四方通行」作為關鍵字廣告,經該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並予以處分。Agoda在前案發生後雖將「四方通行」列入Bing及Yahoo「排除列表」之排除關鍵字,但在選擇比對類型時,選用了「完全比對」模式即比對文字完全相同時始予以排除,而不是選擇排除範圍較廣的「詞組比對」模式,而且Agoda亦未檢視關鍵字廣告呈現情形,因此導致該關鍵字廣告再次出現。公平會考量Agoda先前已有違法紀錄,及關鍵字廣告可先預覽呈現結果,卻再予輕忽,故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也針對Booking.com使用同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之行為開罰。Booking.com於107年7月至111年12月期間,在Google平臺使用四方通行旅行社公司的事業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並開啟「關鍵字插入」功能,當網路使用者在Google搜尋引擎以「四方通行」為關鍵字進行搜尋時,會出現標題為「四方 通行-眾多部落客一致推薦」與Booking.com網域名稱並列呈現之關鍵字廣告,網路使用者若點擊該廣告即導向至Booking.com的網站。公平會認為Booking.com使用他人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構成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考量Booking.com違法行為期間及情節,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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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24-04-25 16: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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