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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新聞公告新聞稿「台灣製造」有其價值 商品產線轉移陣地,廣告內容要併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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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製造是品質保證,即使是一條小小的傳輸線,業者仍會於廣告使用臺灣製造來提升自身商品品質的優越性,以吸引民眾購買,因此,商品的製造地往往是影響民眾作成交易決定的參考因素之一。
       公平會在111年12月28日第1631次委員會議通過,宇豪企業社於蝦皮購物網站銷售「超級快充線 台灣製 鋁合金彈簧防斷 iPhone 快充線 充電線 Micro TYPE-C 傳輸線 數據線 3A 防彎折」商品(簡稱快充線1)廣告,刊載「台灣製」、「台灣製造」等文字,及「超級快充線 PD快充線 快速充電線 TYPE-C 適用iPhone 13 12 11 Pro Max XR 傳輸線」商品(簡稱快充線2)廣告,刊載「台灣製造」之文字,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8萬元罰鍰。
       依據公平會調查結果,快充線1原為臺灣製造,但因107年7月供應商將產線遷移改為中國製造,而快充線2則為中國製造,台灣監製,該2項商品均因宇豪企業社疏忽未注意而將廣告刊載為「台灣製」或「台灣製造」。因此,該2項商品並非臺灣製造,而宇豪企業社仍於廣告持續刊載,已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前述公平交易法規定。
       最後,公平會再次提醒業者,廣告刊登期間若銷售商品的製造地已有所變更,應同時檢視修正廣告內容,以確保商品相關資訊與實際情形相符,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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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22-12-28 17: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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