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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申報結合案
係指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規定,事業向本會提出申報結合之案件。依處理結果分為:
(一)不禁止結合:係指申報結合之案件,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不禁止結合或不異議者。
(二)禁止結合:係指申報結合之案件,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禁止結合者。
(三)停止審議:係指申報單位之資料不齊備,經本會發補正通知後,逾期未補正或補正後所提資料仍不齊備者,或案件處理結果無法按前二項歸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