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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8/08/13~2018/08/19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1.申報事業: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2.參與結合事業: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3.所屬行業:電影映演業。

(三)結合性質: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擬委託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其位於金門及花蓮等地區之金獅影城,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4款之結合型態。復參與結合事業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申報標準,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之適用,爰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時間:107年8月13日至107年8月19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書面: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
2.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ftc.gov.tw):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於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議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復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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