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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26/09/15~2026/09/21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台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與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一)申報事業: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台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與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電信業、資訊服務業

三、結合性質: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持有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86%股份,擬再透過台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逾39%股份,結合後將取得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逾50%股份,並控制該公司之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參與結合事業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結合應申報標準,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之適用情形,故向本會提出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15年9月15日至115年9月21日。

五、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100219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ftc.gov.tw):討論區之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議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復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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